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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菲律宾举办“中国长春投资与贸易展洽会”的通知
2006-12-19 13:12  文章来源:长春市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、市直相关部门相关企业:

  为实施“走出去”和市场多元化战略,积极开拓东盟市场,促进我市与菲律宾企业间的经贸交流与合作,市政府拟在菲律宾举办“中国长春投资与贸易展洽会”(以下简称展会)。为做好展会的筹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展会基本情况

(一)展会名称:中国长春投资与贸易展洽会

(二)主办单位:长春市人民政府

  承办单位:长春市商务局
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长春市分会
  协办单位:菲律宾华通贸展投资有限公司
  支持单位:中国驻菲律宾宿务总领事馆

(三)时间:2007年3月22日-25日,会期4天(境外停留8天)。

(四)地点:菲律宾宿务市

(五)展出范围:服装、纺织品、家用电器、五金交电、汽车配件、化工、轻工、机械产品、农用机械、医疗器械、建筑装潢材料、中西药材、农副产品、食品、文体用品、电子通讯器材、计算机及配件、制冷设备及配件、汽车装潢用品等。

  同时开展旅游合作、房地产开发、城市建设、产品合作开发、工业生产、农业种植、养植等招商引资和境外投资洽谈。举办中菲企业间经贸交流活动。

(六)展出方式:展与销相结合,贸易与投资相结合。

(七)展位数量:60-100个标准展位(3mX3m)

(八)展会的日程安排:

1、3月20日,新闻发布会;
2、3月21日,布展;
3、3月22—25日,举行展会、经贸洽谈;
4、3月26日—27日,考察当地市场及投资环境。
5、3月28日,返程。

二、展会相关费用情况

  企业通过申报展位的形式参加展会,每个展位费用为4,200美元,包含:

(一) 一个9平方米的标准展位,每个展位提供办公桌一张,椅子四张,电插头,楣板。
(二)每个展位两名参展人员八天境外食宿费用(住四星级酒店)、交通费用、考察费用。依据参展企业的不同需求情况,每个展位的参展人员每增加或减少一人,则展位费相应地增加或减少800美金。
(三)在菲律宾相关媒体的广告宣传费用。
(四)展品出口报关费用、运输费用、向菲律宾海关缴税清关费用和仓储费用、搬运费用。上述费用按每户参展企业展品体积不超过3立方米计算,超出部分按每个立方米200美金额外收取费用。此次展会实行展销结合,所有展品不回运,如需回运,费用自理。
上述费用(4200美金)为境外参展费用,不包括参展人员国际往返旅费。

三、参展费用补贴办法

  (一)承办单位为参展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支持,每个展位两名参展人员最高可获得人民币两万元补贴。
  (二)争取市会展资金和市外贸发展资金支持,如落实,将减免展品的报关、运输和清关费用。

四、报名办法

  拟参展企业须于2006年12月25日前填好“报名表(见附件)”,报送至市商务局外贸处(人民大街1578号409室),缴款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。

联 系 人:张钊,康宁
联系电话:0431-82738782,82716316
E—mail:wangyibinjlcc@yahoo.com.cn Zmz1129@163.com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2007年菲律宾“中国长春投资与贸易展洽会”报名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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