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
暨展览会的通知
各有关部门、县市区、开发区、有关企业:
经国务院批准,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于2006年5月18日—21日在中国青岛举办。APEC是世界上最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之一,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参加的最重要的国际多边经济合作组织之一。本次会议是一次高层次和务实性的活动,是亚太地区推进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平台。为给我市中小企业搭建走向国际市场、更广泛获取境外投资信息来源和了解APEC成员国投资政策的平台,经研究决定,我市拟组成长春市代表团,参加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。
一、会议内容和形式
1、中小企业海外投资政策、环境说明会:介绍有关国家的吸引投资政策、投资环境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。
2、展览展示:展览会特设国际商务展区、制造业洽谈区、电子商务展区、世界500强展示区、国际物流展区、跨国采购洽谈区和综合展示区。中方企业可展示自已的企业形象、投资合作贸易项目、“走出去”的经验成果等。如需展位,请与我处尽快联系,可由我处代为预定。(3m x 3m 展位费为6000元,可几家企业共用一个展位。)
3、技术交流与论坛: 技术交流的题目是农产品深加工技术;工业设计与创造;新型建筑装饰材料;节能新技术;节水技术。论坛内容是举办世界500强与中小企业洽谈、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、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发展论坛、中日韩制造业论坛、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论坛、经贸投资与合作发展高层论坛等六个论坛。
二、会议时间及地点
1、时间:2006年5月18日—21日
2、地点:中国 青岛国际会展中心
三、报名办法
欲参会单位请填写《回执》,并于4月10日前传真至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
联系方式:
电话:0431—2715915
传真:0431—2715915
附:参会回执
二OO六年二月十五日
附:回执表
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
参 会 回 执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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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,经研究,我单位决定参加此次会议。会费人民币 元,于 月 日前现金交至指定处室;展位费人民币 元,于 月 日汇至指定收款帐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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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 月 日 |